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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阳宫望幸赋 唐 · 谢观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五十八
宫阙崇崇。
萦带洛河之上。
据临天地之中。
俨百司以环拱。
流百川兮会同。
曷君王之未顾。
屹楼台而镇空。
或斑白里人。
或前后近侍。
周公之旧制。
忆开元之故事。
当域中之正寝。
实王者之定位。
何乃内外如一。
东西有异。
思紫泥而日日将来。
仰玉辂而年年未至。
徒使万室向曙。
千门洞开。
蔼臣心以西望。
希天眷之东回。
见红轮之渐晚。
又翠华之不来。
及夫玉漏报更。
蟾辉永夜。
皆倾耳以闇属。
恐飞诏之潜下。
徒玉兔之屡亏。
尚金龙之未驾。
是必左右献书。
股肱启谋。
以为王者一德。
合居上游。
以为金城千里。
能制诸侯。
殊不知四海无虞。
五兵载戢。
与殷周而抗节。
岂秦汉之能及。
在仁义而聿修
奚险固之是㥯。
且夫中岳为内。
四岳为藩。
此则前控伊阙
右辟轘辕。
文公立圭之地。
成王定鼎之原。
宁劳百二之势。
足居九五之尊。
所以乾乾属望。
恋恋何言。
尚轸忧人之念。
未垂巡狩之恩。
虽年华不负于照灼。
而烟花暗老于宫垣。
况复伊洛王畿
崤函近地。
往复无劳人之役。
逦迤有行宫之备。
冀我王之临兮。
示天下为家之意。
书板示文立 蜀汉 · 谯周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
典午忽兮,月酉没兮(《蜀志·谯周传》)
文立太子中庶子(三年)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二
人称与田苏游,非旧德乎(《华阳国志》十一)
文立散骑常侍(十年)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四
太子中庶子文立忠贞清实,有思理器干。
前在济阴,政事修明。
后事东宫,尽辅导之节。
光武平陇蜀,皆收其贤才以叙之,盖所以拔幽滞而济殊方也。
其以散骑常侍(《晋书·儒林·文立传》。又见《华阳国志》十一,作「皆收其才秀,所以援济殊方,伸叙幽滞也」。)
文立散骑常侍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四
常伯之职,简才而授,何谦虚也(《华阳国志》十一)
上表言养兄子率为后咸和五年 东晋 · 于氏
 出处:全晋文
妾昔初奉醮归于贺氏,胤嗣不殖。
母兄群从以妾犯七出,数告贺氏,求妾还。
妾姑薄氏,过见矜悯,无子归之天命,婚姻之好,义无绝离,故使夫乔多立侧媵。
乔仲兄群哀妾之身,恕妾之志,数谓亲属曰:“于新妇不幸无子,若群陶新妇生前男,以后当以一子与之”。
陶氏既产澄、馥二男,其后子辉在孕,群即白薄:“若所育是男,以乞新妇”。
妾敬诺拜赐,先为衣服,以待其生。
辉生之日,洗浴断脐,妾即取还,服药下乳以乳之。
陶氏时取孩抱,群恒诃止。
婢使有言其本末者,群辄责之。
诚欲使子一情以亲妾,而绝本恩于所生。
辉百馀日,无命不育。
妾诚自悲伤,为之憔悴。
姑长上下,益见矜怜。
群续复以子率,重见镇抚,妾所以讫心尽力,皆如养辉。
故率至于有识,不自知非妾之子也。
率生过周,而乔妾张始生子纂。
于时群尚平存,不以为疑。
原薄及群以率赐妾之意,非惟以续乔之嗣,乃以存妾之身,妾所以得终奉烝尝于贺氏,缘守群信言也。
率年六岁,纂年五岁,群始丧亡。
其后言语漏泄,而率渐自嫌为非妾所生。
率既长,与妾九族内外修姑姨之亲而白谈者,或以乔既有纂,其率不得久安而妾子,若不去,则是与为人后。
去年,率即归还陶氏。
乔时寝疾,曰:“吾母、兄平生之所共议也。
陌上游谈之士,遽能深明礼情?
当与公私共论正之”。
寻遂丧亡。
率既年小,未究大义,动于游言,无以自处。
妾亦妇人,不达典仪,唯以闻于先姑,谓妾养率以为己子,非所谓人后也。
妾受命不天,婴此茕独,少讫心力,老而见弃,曾无蜾蠃式谷之报,妇人之情,能无怨结?
谨备论其所不解六条,其所疑十事如左:
夫礼所谓为人后者,非养子之谓,而世之不深案礼文,恒令此二事以相疑乱,处断所以大谬也。
凡言后者,非并时之称,明死乃至丧,生不先养。
今乃以生为人子,乱于死为人后,此妾一不解也。
今谈者以乔自有纂,不嫌率还本也。
原此失礼为后之意,《传》曰:“为人后者孰后?
大宗也”。
今乔上非大宗,率不为父后,何系于有纂与无纂乎?
此妾二不解也。
夫以支子后大宗者,为亲属既讫,无以序昭穆,列亲疏,故系之以宗,使百代不迁,故有立后之制。
今以兄弟之子,而比之族人之子后大宗,此妾三不解也。
凡为后者,降其本亲一等,以成人之性,奉父母之命,而出身于彼,岂不异婴孩之质,受成长于人,不识所生,惟识所养者乎?
鄙谚有之曰:“黄鸡生卵,乌鸡伏之;
但知为乌鸡之子,不知为黄鸡之儿”。
此言虽小,可以喻大。
今以义合之后,比成育之子,此妾四不解也。
《礼传》曰:为人后者为所后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
若子者,义比于子而恩非子也。
故曰为后者异于为子也。
今乃以为后之公义,夺育养之至恩,此妾五不解也。
与为人后者,自谓大宗无后,族人又既已选支子为之嗣矣。
今人之中,或复重为之后,后人者不二之也,自非徇爵,则必贪财,其举不主于仁义,故尤之也。
非谓如率为嫡长先定,庶少后生,而当以为讥。
此妾六不解也。
妾又闻父母之于子,生与养其恩相半,岂包胞之气重,而长养之功轻?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故服三年”。
《诗》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凡此所叹,皆养功也。
螟蛉之体,化于蜾蠃;
班氏之族,乳虎纪焉。
由此观之,哺乳之义,参于造化也。
今率虽受四体于陶氏,而成发肤于妾身。
推燥居湿,分肌损气,二十馀年,已至成人,岂言在名称之间,而忘成育之功?
此妾一疑也。
夫人道之亲,父子、兄弟、夫妻,皆一体也。
其义,父子,首足也;
兄弟,四体也;
夫妻,判合也。
夫唯一体之亲,故曰兄弟之子犹己子,故以相字也。
今更以一体之亲,拟族人之疏;
长养之实,比出后之名:此妾二疑也。
夫子之于父母,其情一也。
而有以父之尊,厌母之亲;
以父之故,断母之恩;
以父之命,替母之礼;
义安取?
盖取尊父命也。
凡嫡庶不分,惟群所立,是君命制于臣也。
慈母如母,生死弗怠,是父命之行于子也。
妾之母率,尊命则由群之成言,本义则乔之犹子,计恩则妾之怀抱。
三者若此,而今弃之,此妾三疑也。
诸葛亮无子,取兄瑾子乔为子,乔本字仲慎,及有子瞻,以乔为嫡,故改字伯松,不以有瞻而遣乔也。
盖以兄弟之子犹己子也。
陈寿云:“乔卒之后,诸葛恪被诛,绝嗣,既自有后,遣乔子攀还嗣瑾祀”。
明恪不绝嗣,则攀不得还。
近代之纯贤,瑾正达之士,其兄弟行事如此,必不陷子弟于不义,而犯非礼于百代。
此妾四疑也。
《春秋传》曰:“陈女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言为己子,取而字之。
《传》又曰“为人后者为之子”,往而承之也。
取而字之者,母也;
往而承之者,子也。
在母,母之仁也。
则蜾蠃之育螟蛉;
在子,子之义也。
则成人之后大宗也。
苟能别以为己子与为后之子不同文也,则可与求礼情矣。
以义相况,则宗犹父也,父犹母也。
庄姜可得子戴妫之子,系之于夫也;
兄弟之子可以为子,系之于祖也。
名例如此,而论者弗寻,此妾五疑也。
董仲舒命代纯儒,汉朝每有疑议,未尝不遣使者访问,以片言而折中焉。
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弃弃儿乙养之以为子。
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
甲当何论”?
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
《诗》云‘螟蛉有子,蜾蠃负之’。
《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
诏不当坐。
夫异姓不相后,礼之明禁,以仲舒之博学,岂暗其义哉!
盖知有后者不鞠养,鞠养者非后,而世人不别,此妾六疑也。
又一事曰: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
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吾子”。
乙怒,杖甲二十。
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
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
虽杖甲,不应坐”。
夫拾儿路旁,断以父子之律,加杖所生,附于不坐之条,其为予夺,不亦明乎!
今说者不达养子之义,唯乱称为人后,此妾七疑也。
汉代秦嘉早亡,其妻徐淑乞子而养之。
亡后,子还所生。
朝廷通儒移其乡邑,录所养子,还继秦氏之祀。
异姓尚不为嫌,况兄弟之子!
此妾八疑也。
吴朝周逸,博达古今。
逸本左氏之子,为周氏所养,周氏又自有子,时人不达者亦讥逸。
逸敷陈古今,故卒不复本姓,识学者咸谓为当矣。
此妾九疑也。
为人后者止服所后,而为本父服周,一也;
女子适人降所生,二也;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三也;
诸侯之庶子,不得服其母,四也;
庶子为王,不敢服其母,五也。
凡此五者,非致人情,《礼》称以义断恩,节文立焉。
率情行者,戎狄之道也。
患世人未能错综礼文,表里仁义,乱于大伦,故汉哀,以诸侯嗣天子,各还尊其私亲,以为得周公严父之义,而不知其大悖国典。
夫未名之子,死而不哭;
既名之后,哭而不服;
三殇之差,及至齐斩:所禀所受,其体一也,而长幼异制,等级若此。
又今世人生子,往往有杀而不举者,君子不受不慈之责,有司不行杀子之刑,六亲不制五服之哀,宾客不修吊问之礼,岂不以其蠢尔初载,未夷于人乎?
生而杀之如此,生而弃之,受成长于他人,则追名曰“本吾子也”,乃全责以父子之恩,自同长养之功,此妾十疑也(《通典》六十九)
历代崇道记 唐末至五代 · 杜光庭
 出处:全唐文卷九百三十三
穆王昆崙山王屋山嵩山华山泰山衡山恒山终南会稽山青城山天台山罗浮山崆峒山王母观。前后度道士五千馀人。
秦始皇帝并吞六国。招方士。
好长生之术。遣使往蓬莱采不死药
宫观一百馀所。度道士一千七百馀人。
汉文帝窦太后并好黄老之术。造宫观七十二所。
敕天下如不通黄老经者。不得注官。
又亲访河上公问道德之要。天下大治。
计度道士一千馀人。孝武帝奉道弥笃。
王母降于宫中。遗白银像五躯。
曰是太上老君之真形也。别营三殿而供养之。
后移像于柏梁台上。后又移于甘泉宫内。
以一殿而并列之。南向设座。
自兹始也。又度公主数人。
及度道士约五千馀人。并造观三百馀所。
嵩岳万岁观泰山登封华山集仙观终南望灵观王屋通天观。并不得令庶姓居之。
以为恒式。其万岁观因巡幸而闻山呼。
遂舍行宫而为观焉。至孝宣帝时
上党郡功曹李恽。因入抱犊山采药。
于石室内获天书四十馀卷。并玉箱玉杖。
献于河东郡太守张纯立遣使上进。
视之大惊。不觉流涕。
乃令宣示内外臣僚。时冉癸为主书中郎将
见之泣曰。此是武帝临崩时遗制令葬于梓宫之内。
何由至此。及披之卷后所有臣僚校勘姓名。
于今见有存者。乃遣使检校茂陵
即又安宛如故。乃为武帝造观二所。
一在长安城内。一在茂陵之下。
奉先也。复度道士二十人。
以奉香火也。后赤眉之乱。
茂陵为贼所发。于梓宫之中。
但见有剑一口。方欲取之。
其剑忽然哮吼腾空而去。世祖光武皇帝既平王莽
天下大定。东封礼毕。
乃为本朝十一追荐。及南阳舂陵名山大川。
长安洛阳计造观一百二十所。度道士一千八百人。
魏明帝武帝及先太后造观于五都。计一十三所。
道士一百九人。仍诏道书同御史装饰。
吴主孙权天台山桐柏观。命元居之。
富春造崇福观。以奉亲也。
建业兴国观。茅山造景阳观。
都造观三十九年。度道士八百人。
晋武帝洛阳造通天洞天灵仙灵宝四观。及诸州共二百所。
先魏末陇右临洮郡有神人。长三丈。
著白衣。垂素发。
戴金冠。现于襄武县
告县人王始曰。不久当见太平。
武帝授禅。果天下一统。
乃令于所现处造告平观。即李宗之故居也。
别度道士七人。并前后所度道士
共计四百七十二人。时吴郡临平湖岸崩。
获石鼓一枚。遣使上进。
司空张华。此物何用。
曰。但以桐木刻作鲸鱼形。
扣之必有声。闻于数里。
至惠帝时。于宫中忽夜鸣不已。
甚恶之。乃迁嵩山万岁观。
击之集众。自兹也。
魏道武帝于云中太原河朔造观计五十所。度道士六百馀人。
太武敕令天下造太平观共二百七十五所。度道士一千三百人。
受箓。改太平真君元年
仍令四方内外上书言太平真君皇帝陛下。自后嗣帝位。
并皆受箓。后周武帝长安造通元馆。
以延羽客。隋高祖文皇帝迁都于龙首原。
号大兴城。乃于都下畿内造观三十六所。
名曰元坛。度道士二千人。
炀帝迁都洛阳。复于城内及畿甸造观二十四所。
道士一千一百人。皇朝高祖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隋末大业十三年霍山神。
称奉太上老君命告唐公。汝将来必得天下。
至武德元年晋州浮山县羊角山著素衣。
戴金冠。乘朱騣白马。
令吉善行告神尧。汝今得圣理。
可于长安城东致一安化宫而安道像。则社稷延长。
天下大定。善行辞。
见天子何以为据。太上曰。
但去。有献石龟者。
可以为信。善行乃告晋州刺史贺君孝义
义遂将善行见秦王。具告神人现事。
偫臣拜庆。遂差左亲卫帅杜昂与善行于所现处设祭。
太上又现。一如善行所言。
以鞭指昂曰。汝是何人。
昂曰。是秦王使者
太上曰。我不饮不食。
何用祭乎。所有委曲。
令人具知。昂还。
乃言神人复现。秦王大悦。
乃令昂将善行入京上奏。至京立未定。
果有印州治中张达献石龟。上有文曰。
天下安。子孙兴。
千万岁。千万叶。
遂入面奏。高祖大悦。
诏授善行为朝散大夫。赐物一百段。
乃令通事舍人宪于羊角山立庙。复改浮山县为神仙县。
羊角山龙角山。太上又现。
为善行曰。天子喜欢否。
对曰。大喜。
又曰。疑惑何事。
复对曰。为不知圣者姓名耳。
太上曰。我是无上神仙。
姓李氏号老君
即我也。我即之祖也。
史记中有传。亳州谷阳县本庙有枯桧再生为验。
我已令周公旦领神兵助国家打刘黑闼。得四月节。
即破矣。孝义又令善行入奏。
高祖乃敕善行驰驿往洛阳军所。宣敕示谕。
至时果平黑闼。四海大定。
枯桧亦重生焉。乃改庙为庆唐观。
内有明皇御制书碑。及列圣真容并在。
武德三年。诏晋阳道士王远知朝散大夫
并赐镂金冠子紫丝霞帔。以预言高祖受命之徵也。
太宗又加远知银青光禄大夫。并远知预言之故也。
羽衣人赐紫衣。自兹也。
高宗龙朔二年。诏洛州长史谯国公许力士
邙山上清宫以镇鬼。仙洞掘得古石案。
即仙人帛仲理之故基也。及功毕。
令设醮。太上又现。
百官进表称贺。大悦。
乾封初东封礼毕。
回銮亳州。亲谒太上。
谨上尊号为混元皇帝。圣母为先天太后
仍改谷阳县真源县。又为太宗文德皇后东明观于京师
又敕道士宜隶宗正寺。仍立位在亲王之次。
文明元年天后欲王诸武。
太上乃现于虢州阌乡龙台乡方兴里皇天原。遣邬元崇令传言于天后云。
国家祚永而享太平。不宜有所僭也。
天后遂寝。乃舍阌乡行宫为奉仙观
后庆涌出于新丰县界。高三百尺。
上有五色云气。下有神池数顷。
中有白鹤鸾凤。四面复有麒麟狮子。
天后令置庆山县。其诸祥瑞。
具载天后实录。以表国家土德中兴之兆也。
又舍中岳奉天宫为嵩阳观。以追荐高宗大帝也。
竟传位于中宗孝和皇帝景龙元年
敕天下州郡并令置景龙观。二年改为中兴观。
三年改为龙兴观。其度人一依前代故事。
睿宗东京宅为景云观。又舍太原宅为唐隆观。
为资荐天皇天后也。明皇开元中
敕诸道并令置开元观。又制混元赞
亲书。勒之于石。
又敕五岳置真君庙。又敕上都太清宫
东都置太微宫。以太原神尧旧宅为紫微宫。
潞州潜龙故宅为启圣宫。并给衮冕绛纱帷帐交龙门戟。
一如宫阙之制。又注道德经及制序引。
天下士庶并令家藏一本。两街道众乃以幢幡伎乐自禁中迎归于太清宫
香花之盛。近古未有。
又敕置道举。一如礼部之制。
亲自策之。达者甚众。
蒲州奏。因修紫极宫
掘地获玉石。状如半月。
复有仙人杵药之像。扣之有声。
颇甚清远。令悬于太原元元庙庭。
号之为偃月磬。东都留守张琦奏。
汝州鲁山县因修仙居古观。获玉瑛。
扣之声闻数里。令悬于太清宫圣祖庙庭。
衢州为建观宇。穿地得鱼一头。
长三尺。其状似铁。
微微带紫碧之色。又如青石。
光莹雕镌。殆非人功所成也。
扣之甚响。其鱼亦不得名。
遣使来献。令宣示百僚。
亦不能辨。乃呼为瑞鱼磬。
仍命悬于太微宫。非讲经设斋。
不得击之。由是诸观竞以木石模之。
以代集众。又诏诸官悉以宰臣及本道节度使领之。
永为常式。又制霓裳羽衣曲紫微八卦舞。
以荐献于太清宫。贵有异于九庙也。
东封。获江淮间三脊茅。
乃令于所获之地置灵茅观。及礼毕回。
谒圣祖于亳州本宫。亲札道德经于石。
作大幢。造八角楼
覆之于虚无殿之前。又幸怀州开元观阌乡奉仙观
为王公万民所请。亦亲札二经。
以大石对峙立之。一如太清之制。
乃诏授邬元崇虢州刺史开元十七年夏四月五日
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张敬忠奏。大圣祖混元皇帝应现于当管蜀州新津县兴尼寺佛殿柱上。
自然隐起木文。为太上老君圣像。
当顶上有华盖。足下前后各有云叶天花。
共一十三处。谨差判官益州功曹参军王大鐄检覆得状。
与本州刺史李忠别驾卢昉县令李韶道士僧尼一百三十人状同。方敢上奏。
至五月二十四日。敕差内侍昭隐宣取像柱入京。
于大同殿供养。又令两街宫观各赐供养七日。
却令进入大内。于今见在。
前后瑞应极多。难以具录。
二十九年正月七日陈王参军田同秀于丹凤门外忽见紫云自西北映楼。
又见混元乘白马。侍从二童子。
二童子谓同秀曰。我昔与尹喜将入流沙之日。
藏一匮灵符在桃林关尹喜旧宅。汝可请取之。
同秀具事闻奏。敕差内使李志监同秀往陕州桃林县南十二里故函谷关墟求访之。
俄有紫云白兔现于枯桑之下。便乃穿掘。
下至水际。得石函经匮。
玉版朱书细篆。闻奏大悦。
即令京师列十部乐。歌舞鼓吹。
通化门入。其文于宝舆中五色放光。
洞照天地。丹凤楼上。
身披龙衮。手执金炉。
宫嫔婇。竞于楼上散花焚香。
遥自作礼。又令乱撒金钱于楼下。
纵令士庶分取。以为欢乐。
斯须。呼之声。
震动京邑令置宝符灵昌殿。
是夜楼阁林树之上。皆有神灯。
乃于正月一日开元三十年天宝元年。改桃林县灵宝县
其后三年。见灵符有天宝千载之字。
天宝已应改元之号。遂改年为载。
乃于其地长乐亭置天宝观。御制并书灵符铭。
立于所获之处。又于大内置灵符殿。
赐同秀五品正员官。宰相请加尊号为开元天宝神武之字。
制可之。大赦天下。
其年闰四月梦混元谓曰。
我在城之西南久矣。当与汝于兴庆相见。
可速迎我。宰相李林甫牛仙客曰。
朕临御海内。向三十年。
未尝不五更而起。具朝服礼谒真容。
为苍生祈福。近因假寐见混元。
具言上事。遂差内使与道门威仪元裕于城西南寻访。
数日。忽于楼观谷间见有紫云现。
白光属天。于其下穿之。
果得玉像老君。高三尺馀以进。
其日帝在兴庆宫大同殿亲自迎谒。果符兴庆之言。
置于内殿供养。仍令所司写真容。
分送天下诸道宫观。遂大赦天下。
五载。梦见混元言。
我有灵应。寻当自至。
遂于太白山获灵符玉册。及迎到京。
置于灵符殿。亲自供养。
仍封太白山神灵应公。改获符洞为嘉祥洞。
下置真符县。乃令诸道置真符观。
仍编入史。其年十二月
华清宫其月四日
日未出时。忽见骊山顶云物积异。
须臾云散。见混元圣祖现于朝元阁上。
与内人瞻谒。良久乃隐。
诏改会昌县昭应县。其新丰县隶入昭应
又封会昌昭应封山神为元德公
改朝元阁为降圣阁。内出图本。
颁示天下。宣付史官
八载。获二十七仙玉像于宁州罗川县
敕令迎像入京。一如天宝初迎灵宝符仪注故事。
亲自制。寻改罗川县真宁县
于所获处造通圣观。制碑文立之。
于今并在。其年六月
大同殿产玉芝一茎。又造金仙玉芝二观。
复度公主二人为道士。又太白山李浑上言。
见混元言。金星洞内有玉版石。
记圣皇福寿。之符。
御史中丞王鉷入游谷。行四百馀里。
求而得之。敕以殊祥颁示中外。
乃于其地造灵符观。闰六月丙寅
太清宫。加五圣尊号。
仲尼四子像。侍立于混元之前。
又敕十道大郡置玉芝观。大赦天下。
九载。太白山人王元翼上言。
混元大帝降现。言宝仙洞中有妙宝真符
取之。敕刑部尚书张均工部尚书王倕往取。
获之。乃造真灵观。
十三载正月太清宫
又上混元尊号为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混元天皇大帝。五圣各加谥号。
加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證道孝德皇帝。大赦天下。
十五载。幸蜀。
混元现于汉中郡三泉县黑水之侧。亲礼谒。
遂命刻石像真容于所现之处。又于利州益昌县岭上见混元骑白卫而过。
示收禄山之兆。诏封其白卫岭
于所见之处置自然观。又于嵩山兴唐观
成都福唐观。肃宗至德二载三月十八日
混元现于通化郡云龙岩。初因郡人为国祈福。
建大斋会。十八日
忽烟雾异香。氤氲不散。
至辰时渐渐开霁。神光照天。
因见混元真于山前。自地接天。
通身白衣。左手垂下。
右手执五明之扇。仪相炳然。
众尽瞻礼。其虽高。
亦不及肘。良久乃隐。
遂具上奏。内出图本。
太上皇并叙。文繁不录。
具编史册。仍示天下。
乾元二年夜梦二青童导从至一宫阙。
谒见混元。混元衣云霞之衣。
冠九凤之冠。坐方席。
垂宝盖。凭玉几。
执白拂。左右侍卫真人玉女神仙童子五天力士
罗列极众。著绛衣秉圭。
立侍于混元之后。游涉山海。
经历甚远。一一潜记。
又见混元须发皆黑。及明。
宣下两街。访诸瑞像于务本坊光天观圣祖院。
果获黑髭老君之像。图写以进。
见大悦。一如梦中所睹。
出帝真容。令侍立于混元之后。
仍颁示于天下。供养。
代宗初。于楚州安宜县获八宝。
因改安宜县宝应县。敕于所获之处造宝应观。
改元为宝应元年。大赦天下。
德宗贞元十年。混元潜使金母累降于果州金泉山
授鍊㤅之术。付女贞谢自然
修习功成。其年十月十六日
白日上升。后三月乃归。
刺史李坚曰。天上有玉堂最高。
老君居焉。壁上皆题神仙之名。
时注脚下。云在人间。
或为帝王。或为宰辅。
神仙入谒老君。皆四拜焉。
自然言讫遂却升天。敬宗宝历二年正月
有事于南郊。朝献太清宫
御驾将至长安县主簿郑剪。
忽见老君衣白衣。容状异常。
谓剪曰。当此路有井。
可速实之。不然。
祸在不测。剪惊惶顾。
其地已微陷。遂并力实之。
因失老君所在。驾至。
具以上闻。百官称贺。
兵部侍郎韦处厚为碑。起居郎柳公权书。
于实井之侧。乃编付史官
其年十二月十八日柳公权书碑之际。
忽有劲风飒然而起。旋飙不已。
乃见混元著紫衣。金冠金履。
白莲花之上。右手执五明扇。
左手垂下。空中光明如金色。
公权与镌碑人瞻睹良久。因以物画地记形像。
及画毕。混元忽以扇指空中。
流光四散。乃腾空而去。
众皆侧身仰视。渐远渐小。
没于云中。遂以事上闻。
诏编事迹入碑之中。又敕于两京造延唐观。
文宗开成二年五月中书舍人高元裕阆州刺史
于州北八九里嘉陵江上小山之前。忽见崖壁间光彩有异。
近而观之。石上自然石文。
老君真像。眉发衣章。
巾履服饰。无不周备。
傍有一人。宽衣大袖。
持炉荐香。后一人童子。
双髻高束。谨若听命。
皆非人力图绘镌刻所及。元裕每有所祷。
即紫气上浮。又有灵泉自涌。
士民请福。无不立效。
遂刻石建宇。用旌其瑞。
乃画图呈进。乞编入史。
诏从之。武宗会昌元年
敕以二月十五日大圣祖降诞之日为降圣节。仍令两京及天下。
诸州府设斋行道作乐。赐大酺三日。
军期急速。亦不在此限。
永为常式。懿宗咸通十年九月十日
徐州逆寇庞勋。领从党三千馀人来亳州太清宫
其日宫北百姓三百馀人。见老君自宫中乘空而南。
须臾黑雾遍南川中。偫贼迷路。
自相杀戮。庞勋溺水而死。
偫凶自此殄灭。汴州节度使太清宫使李蔚具事上闻。
诏曰。吾国家系承混元。
教导清净。苦县旧里。
圣祖故乡。宫宇具严。
庙貌斯设。昨者馀妖奔突。
纵火将欲焚烧。阴雾覆闭于晴空。
狂寇颠迷于道路。散逸原野。
遂至诛夷。缅惟元功。
申兹灵贶。内出青词。
又委李蔚虔申告谢。布示中外。
仍付史官十三年三月
台州刺史姚鹄奏。于天台山老君殿
于其地穿获得石函册文以进。乞付史馆
颁示四方。诏从之。
广明二年三月河中节度使王重荣奏。
晋州申。龙角山庆唐观老君殿柏树上
葛枯死重生。先是武德中混元应现后。
于二树间殿宇。逾年之后。
柏树上忽自生葛蔓。长十馀丈。
荣茂于常。其后齐王夺嫡。
此蔓枯死。旬月之后。
自其末青翠再生。齐王遂败至中宗复位。
安史叛逆。朱泚谋乱。
皆忽枯落。久而复生。
广明元年黄巢犯阙。
其年秋葛蔓枯死。二年冬枝叶重茂。
又于傍树上别生一枝。旬日之中。
长五十馀尺。相对繁茂。
有异于常。奏诏褒美。
编付史官。其后祥异。
皆有诏敕。盖美乎葛藟庆其神谋。
瓜瓞昭其远祚。混元流贶。
奕叶无穷者也。皇帝驻跸西蜀
中和二年八月九日进到。令宣示内外。
三年三月十一日亳州刺史潘稠道士马含章孙栖梧等奏。
太清宫乾宁四年。已累有逆寇侵犯真源。
少或逾千。多或逾万。
皆窥伺是宫。欲为焚劫。
或来攻城邑。或旁犯县城。
老君皆密垂神化。忽起浓云。
或驱以阴风。或击以雷雹。
率皆颠沛。寻至败亡。
灵贶益彰。神功罔测。
寻诏升真源县为畿县。仍内出青词。
修崇告谢。即稽首东拜。
八月十二日。敕亳州太清宫是混元降圣之里。
名高道祖。福荫皇基。
九宫之瑞井涵空。一鹿之仙踪在树。
累代之祯祥可纪。近年之感应尤彰。
所宜严盛于福庭。安可荒凉于静宇。
潘稠能施善政。久乐真风。
广出俸钱。备修宫观
垣墉栋桷。无不精新。
像设丹青。弥加焕丽。
观图考事。深可慰嘉。
其住官威仪道士吴重元可赐紫。仍号凝元先生
道士马含章孙栖梧并赐紫潘稠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
馀并如故。其年八月二十九日夜
房宗室李特道士李无为。于成都府青羊肆元中观混元降生旧地。
设醮祈真。忽见虹光如弹丸许。
渐渐明大。出于殿基东南竹林中
跳踯入西南梅树下没。于没处穿地三尺已来。
得宝塼一口。长一尺一寸五分。
阔七寸四分。一边厚一寸三分。
并有花文。一边厚一寸八分。
重一十二觔。有古篆六字。
各方二寸。深三分。
镌刻莹洁。迨非人工。
文曰太上平中灾。九月一日
西川节度使侍中陈敬瑄奏曰。皇帝陛下稽古顺天
膺图抚运。凝怀至道。
属想大同。是用省方。
以明罪己。深仁旁达于下土。
至德升闻于上元。符谶允臻。
祯祥间出。降太上匡时之命。
清中寇孽之灾。乃示明文。
爰形古篆。足表妖氛即殄。
圣祚无疆。克知收复之期。
便是清宁之日。至十二日
令宣示百官。中书侍郎平章事韦昭度户部侍郎平章事萧遘门下侍郎平章事郑畋御史中丞张渎宗正卿曹王龟年表贺曰。
伏以萑蒲啸聚。车马省方。
天灾流行。国家代有。
陛下降成汤罪已之诏。徵王者有征之师。
顾彼凶妖。即当殄灭。
清平既彰于嘉兆。幽赞爰睹其秘文。
赤雀衔书。贶岂同于太上。
元龟负卦。庆难比于平灾。
况因宗室斋醮之辰。仍有祥光跳踯之瑞。
其为感现。可谓丁宁。
枢密使李顺融十二卫都指挥使田令孜表贺曰。今者又有维城。
来于仙观。至诚才发。
嘉兆俄呈。现此时在地之赤光。
是昔日度关之紫㤅。及穿积土。
果获古文。验逸劳于龙蛇。
即知平于枭獍。于冲邃理。
颇甚昭明。既太上令与平灾。
中和永昌厥祚。所现全因圣祖。
掘得又自皇枝。捧此灵踪。
可明天意。且混元圣祖。
每逢多难。皆有殊祥。
唯彼明徵。备书正史
昔于丹凤门上。告田同秀以天宝复国之期。
今又青羊肆中。示李特以陛下还宫之庆。
莫不天下幸甚。乞付史馆
俞之十五日
李特太子校书。李无为赐紫
仍各赐缣帛三百疋。二十一日又诏曰。
太上元元大帝与弟子文始先生讲真经于楼观之台。约后会于青羊之肆。
便乘云驾。俱入流沙。
仙记传闻。地图标载。
周昭至于此日。历数约二千馀年。
景像寂寥。基踪牢落。
今因巡幸。灵贶昭彰。
殊光跳跃于庭前。灵篆申明于树下。
塼合古色。字验休祯。
中和之灾害欲平。厚地之祯符乃现。
足表元穹降祐。圣祖垂祥。
将歼大盗之兵戈。永耀中兴之事业。
须传简册。兼示寰区。
已付史官。备令编录。
仍模勒文字。告示诸道及军前。
其观可改号为青羊宫。仍置殿堂屋宇。
侧近属观田地。约有两顷。
近来散属黎氓。多植葱
清虚之地。难使薰蒸。
已赐钱二百贯。便令收赎。
仍给公验。永归靖庐。
宗子已除官。道士李无为己赐紫
所宜升奖。用庆灵。
敬瑄位冠公台。风行郡国。
效节于延洪之代。修心于道德之乡。
遂令境内消兵。地中呈宝。
其为休美。倍可嘉称。
至十月七日。敕高品郭遵泰监造青羊宫土木之工。
并用内库宣赐。自获灵瑞之后。
至是月癸丑。近蜀郡寇。
相次擒戮。旬月之内。
遂至清平。驾至青羊宫
颁赐有差。李特赐绯
龙州录事参军。又下诏曰。
太上垂祥。青羊应现。
礼宜崇饰。用答殊休。
道州府紫极宫。宜委长吏如法修饰。
仍选有科仪道士祭醮。是月乙卯奏。
收复京城。有以见大道垂休。
圣祖祐。洪图延永。
唐祚无疆者也。又敕翰林学士承旨尚书兵部侍郎知制诰乐朋龟撰碑立之。
伏乞颁示天下。以表皇家承神仙之苗裔。
感太上之灵贶。实万代之无穷也。
臣今校会从国初已来所造宫观。约一千九百馀所。
道士计一万五千馀人。其亲王贵主及公卿士庶。
或舍宅舍庄为观。并不在其数。
帝王之盛业。自古至于我朝。
莫得而述也。中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上都太清宫文章应制宏教大师赐紫道士杜光庭上进。谨记。
拟定武举考校条法奏庆元二年正月二十九日 南宋 · 张叔椿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五四、《宋会要辑稿》选举一八之一二(第五册第四五五四页)
武举省试系绝伦、平等各立字号考校,先次将程文分优、平二等混同放榜,然后却以弓马参考,各随武艺等第,其绝伦人尽数处在平等人之上。
殿试用武艺参考,专以程文立优、平等考校。
若绝伦、平等俱入优等,当取第一。
淳熙二年指挥,绝伦人止与第一名恩例,不许升在平等之上。
今来已降指挥,更不临轩策试,合将省榜作殿榜推恩。
即是省元合推殿元恩例,事体甚重。
近承批下武学生周振等系平等人,乞于省试不用参考,依殿试例止以程文排定高下,及绝伦人诸葛武等经部陈乞,依法参考武艺,及照绍兴三十二年故例取放。
本部开具指挥,乞朝廷详酌处分。
累承批送本部,分明指定。
叔椿等窃详绝伦及平等人所乞,互有得失。
若用省试法参考武艺,绝伦人程文不以优劣,尽数必在前列,失于太优;
若以殿试指挥排定高下,其所取文理优长之人,必多是平等,未免于省试常法稍有不同。
绍兴三十二年故例,当时绝伦人虽参考在前,缘止有孙显祖等二人,第三人以下皆是平等之人。
今举绝伦,应取放者不啻十五六人,自不可循守故常。
今欲将今举绝伦、平等,且与混同,以程文精粗分优、平二等取放。
若绝伦、平等俱中优等,须平等人程文高出绝伦人分数,方取第一名;
若文理与绝伦人不甚相远,即以绝伦居首选。
其馀高下如之。
不惟两无偏胜,庶几所取足以厌服人望。
今指定,如或可采,乞下试院精加考校,所有后举省、殿试,遵用条法指挥
梦蓬莱四真人作诗四首 其一 庆安 魏晋 · 无名氏
 押词韵第一部
真诰曰:兴宁三年四月九日夜。梦北行登高山。觉忆登山半日许至顶。有大宫室数千间。某左有一老翁。某问翁何人来登此宇。公答我蓬莱仙公洛广休。此蓬莱山。以待真仙张诱世、石庆安许玉斧、丁玮宁。久许。四人并东来。张诱世年可五十。石庆安甚童蒙。年可十三四。许玉斧年如今日所见。丁玮宁年可三十四五许。公因语四人言君并可各作一作篇诗以见府君老子亦愿闻文笔之美言也。
灵山造太霞,竖岩绝霄峰
紫烟散神州,乘飙驾白龙。
相携四宾人,东朝桑林公。
广休年虽前,壮气何蒙蒙。
实未下路让,惟年以相崇(○真诰握真符一。《云笈七签》九十六。诸真歌颂。《诗纪外集》三。)
蓬莱四真人作诗四首 其二 张诱世作 魏晋 · 无名氏
北游太漠外,来登蓬莱阙。
紫云构灵宫,香烟何郁郁。
美哉洛广休,久在论道位。
罗并真人坐,齐观白龙迈。
离世四人用,何时共解带。
有怀披襟友,欣欣高晨会(同上)
梦蓬莱四真人作诗四首 其四 丁玮宁作 魏晋 · 无名氏
 押词韵第七部
玄山构沧浪,金房映灵轩。
洛公挺奇尚,从容有无间。
形沉北寒宇,三神栖九天。
同寮相率往,推我高胜年。
弱冠石庆安,未肯崇尊贤。
嘲笑蓬莱公,呼此广休前。
明公将何以,却此少年翰(同上)
太平酒谚 魏晋 · 无名氏
真诰曰:杨羲梦游蓬莱山。会蓬莱仙公洛广休。既下山半。见许主簿。相逢于夹石之间。公语主簿曰:吾为汝置酒四升在山上。可往饮之。此太平家酒。治人肠也。谚曰:
欲得长生。饮太平(○真诰极真辅十七。《诗纪外集》三。)
陈宾予 清末至民国 · 刘文钦
对联
文立志,不为良相,便为良医,周年三百六旬,著手成春,直到弥留方绝笔;
太邱生儿,既有难兄,复有难弟,阅世七十八载,存心济物,更看赞述有遗书。
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 南梁 · 明山宾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八
辱告。
惠示敕旨答臣下审《神灭论》。
源深趣远,岂鹿兔所测?
随类得解,或亦各欣其所见。
奉以周旋不胜舞跃。
法师学冠一时,道叶千载,起予之寄,允在明德。
想弘宣妙旨,无复遗蕴邪?
弟子业谢专经,智非通议,岂能仰述渊猷,赞扬风教。
论者限以视听,岂达旷远?
目睹百年,心惑三世。
谓形魄既亡,神魂俱灭,斯则既违释典,复乖孔教矣。
焉可与言至道语妙理者哉!
夫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是以孔宣垂范,以知死酬问,周文立教,以多才代终。
《诗》称三后在天,《书》云祖考来格。
且濠上英华,著方生之论;
柱下睿哲,称其鬼不神。
为薪而火传,交臂而生谢。
此皆陈之载籍,彰彰甚明者也。
夫缘假故有灭。
业造故无常,是以五阴合成,终同烟尽,四微虚构,会均火灭,窃谓神明之道,非业非缘,非业非缘,故虽迁不灭,能缘能业。
故苦乐殊报,此能仁之妙唱,缙绅之所抑也。
虽教有殊途,理还一致。
今弃周孔之正文,背释氏之真说,未知以此,将欲何归。
正法住世,尚有断常之说。
况像法末流,而无异端之论。
有神不灭,乃三圣同风。
虽典籍著明,多历年所,通儒硕学,并未能值。
皇上智周空有,照极神源,爰发圣衷,亲染神翰。
弘奖至教,启悟重昏。
令夫学者永祛疑惑,眷逮不遗,使得预餐风训,沐浴顶戴,良兼欣戢,明山宾和南(《弘明集》十)
唐彬1097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六五、《苏文忠公全集》卷六五、《历代名贤确论》卷五八 创作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唐彬王浚,为先驱,所至皆下,度孙皓必降。
未至建邺二百里许,称疾不行。
已而先到者争财,后到者争功,当时有识者,莫不高此举。
予读《晋书》至此,未尝不废卷太息也。
然本传云:武帝欲以及杨宗为监军,以问文立
云:「彬多财欲,而宗嗜酒」。
帝曰:「财欲可足,酒不可改」。
遂用
此言进退无据。
岂有人如唐彬而贪财者?
使诚贪财,乃远不如嗜酒,何可用也。
文立者,独何人斯,安知非蔽贤者耶?
王楚王合以庶长孙袭封议熙宁三年六月 北宋 · 韩忠彦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宋会要辑稿》帝系四之二三(第一册第一○四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二
古者袭封之法,子孙承重,皆以嫡相传。
今详令文之制,与古稍异。
若无嫡孙,而有嫡曾孙,则舍曾孙而立嫡子之母弟;
若无母弟,又立庶子
以此知亦许推及旁支,常以亲近者为先也。
今令文称:无嫡孙、同母弟,则立庶孙。
以礼典与《五服敕》言之,诸子之子,除嫡长外,皆为庶孙。
既云立庶孙,则当于诸房庶孙内择其长者一人立之。
盖王视孙恩亲等也,庶孙比曾孙,行尊而属近故也。
今若专以嫡房妾子为庶孙,则别房子孙当以何亲名之?
窃详当时立法之意,若专主嫡房妾子,则必曰嫡孙庶弟,不应统云庶孙也。
既指王而统言庶孙,则通于诸房明矣。
今庶孙见存,偶因嫡孙房兄弟皆亡,遂弃庶孙不立,而下传曾孙;
或不幸又无曾孙,只有别房庶孙,岂可便作无后国除乎?
不惟人情未顺,切恐深违法令之文。
况续奉旨依令敕详定,臣等谓诸房之孙合依《五服敕》通为庶孙;
既无嫡孙、母弟,依令文立庶孙传袭。
秦王长孙承亮、楚王长孙从式定袭封。
孝经老子注易传议 唐 · 司马贞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二
议曰。今文孝经是汉河间王所得颜本。
刘向以此本参校古文。省除繁惑。
定为此一十八章。其注相承云是郑元所注。
而郑志及目录等不载其故。往贤共疑焉。
荀昶范煜以为郑注。故集解孝经。
具载此注。而其序以郑为主。
是先达博选。以此注为优。
且其注纵非郑氏所作。而义旨敷畅。
将为得所。其数处小有非稳。
实亦未爽经传。其古文二十二章。
出孔壁。先是安国作传。
缘遭巫蛊。代未之行。
荀昶集注之时。尚有孔传。
中朝遂亡其本。近儒欲崇古学。
妄作此传。假称孔氏。
辄穿凿改更。又为作闺门一章。
刘炫诡随。妄称其善。
且闺门之义。近俗之语。
宣尼之正说。按其文云。
闺门之内。具礼矣乎。
严兄妻子臣妾。繇百姓徒役也。
是比妻子于徒役。文句凡鄙。
不合经典。又分庶人章。
从故自天子以下。别为一章。
仍加子曰二字。然故者连上之词。
即为首章。不合言故。
是古文既亡。后人妄开此等数章。
以应二十二章之数。非但经文不真。
抑亦传习浅伪。至注用天之时因地之利。
其略曰。脱衣就功。
暴其肌体。朝暮从事
露发涂足。少而习之。
其心安焉。此语虽旁出诸子。
而引之为注。何言之鄙俚乎。
与郑氏之所云。分别五土。
视其高下。高田宜黍稷。
下田宜稻麦。优劣悬殊。
曾何等级。今议者欲取近儒诡说。
残经缺传。而废郑注。
理实未可。望请准式孝经。
郑注与孔传依旧俱行。又注老子道德经者。
实谓言。注家多罕穷厥旨。
河上公盖凭虚立号。汉史实无其人。
然其注以养神为宗。以无为为体。
其词近。其理宏。
小足以修身洁诚。大足以宁人安国。
河上公虽曰注书。即文立教。
皆体指明近。用斯可谓知言矣。
王辅嗣雅善谈。颇深道要。
穷神用乎橐籥。守静默于牝。
其理畅。其旨微。
在于学。颇是所长。
至若近人立教。修身宏道
则河上为得。今请望王河二注。
令学者俱行。又按刘向七略。
有子夏易传。但此书不行久矣。
所存者多失真本。又荀勖中经簿云。
子夏传四卷。或云丁宽所作。
是先达疑非子夏矣。又隋书经籍志云。
子夏传残缺。时六卷。
今二卷。知其书错谬多矣。
王俭七志引刘向七略云。易传子夏韩氏婴也。
今题不称韩氏。而载薛虞记。
又今秘阁有子夏传薛虞记。其质粗略。
旨趣非远。无益后学。
不可将帖正经。谨议。
邺侯遗事奏稿1194年2月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三○、《平园续稿》卷六、《益公题跋》卷一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右吏部郎新安朱公乔年家藏王荆公《进邺侯遗事奏稿》一通,与集中所载增损不同,未知孰为定本?
公之子元晦为某言:「先君子少喜学荆公书,多储真迹,惟此纸有跨越古今开阖宇宙之气。
将属江西常平使者汪季路刻石临川,仍抄《日录》、奏对、家传本语附其后,幸为我识之」。
某亦窃怪宇文黑獭、苏绰能以区区西魏置府兵强其国,及熙宁全盛之时,欲创上番义勇,则反以为疑,独何欤?
盖东、西魏之分,孝文立关中,仅有陇右、河西之地,风俗尚武,兵农未判,用新造之偏方,行一切之号令,故为力也易。
今以百年无事万里之中国,一旦将复古制,兵重于汰,农重于括,而欲询谋佥同,革习俗之已安,故为力也难。
昔者,尧、舜、三代虽曰明道制众,然美成在久,立政造事亦非一时所能备。
西魏享国不长,降周迄隋,济以唐太宗之英明,方觌成效。
荆公因圣语而谓其施有渐,盖知此矣。
厥后《谢昭文表》复云:「苟贪岁月,趣就涓埃」。
是又知时难得而易失耶!
故详论之,使后之君子得以考焉。
绍熙五年二月
吕帐干文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九七、《省斋文稿》卷三八
维绍熙元年岁次庚戌三月乙卯朔二十四日戊寅,具位周某谨遣使臣文立方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姊夫帐干文林吕公之茔。
去秋归自浙西,亟欲躬走墓道,非间于风雨,则有疾病,因循累月,未能遂区区之志。
涓辰代礼,尚其鉴享!
祭叔母李氏孺人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九七、《省斋文稿》卷三八
维绍熙元年岁次庚戌三月乙卯朔二十四日戊寅,侄具位周某谨遣使臣文立方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叔母孺人李氏之茔。
去秋归自浙西,亟欲躬走墓道,而非间于风雨,则有疾病,因循累月,未能遂区区之志。
念夏序将临,大惧以稽缓获罪于幽,涓辰代礼,良非得已。
仰惟淑灵,俯赐鉴享!